总题:经历、享受并彰显基督(四)

第十二周 基督要来施行赏罚,照在暗处的灯,以及基督要像晨星暗中向祂的得胜者显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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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 二

壹 “看哪,我必快来!赏罚在我,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”—启二二12:

一 “我必快来”(三11,二二7),这是主再三的警告,叫我们重看在祂回来时的赏罚。note

二 当主回来,信徒被提之后,各人都要在基督审判台前接受赏罚—林后五10,林前四5,罗十四10,太十六27。note

三 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二节的“赏罚”,原文意,“工价”。note

四 当主再来得着国度的时候,祂要赏赐或责罚一切属祂的人:

1 有些人要受祂的责罚,因为主的话说“赏罚在我”,含示不只有赏,也有罚。

2 与此一致的,在启示录二十二章七节主宣告说,“我必快来!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。”

3 凡遵守启示录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要得赏赐。

4 当那日,我们所得的赏赐,与我们今天的态度很有关系:

a 林前三章八节说,我们要照自己的劳苦,得自己的赏赐。note

b 主耶稣在马太十六章二十七节说,当祂回来时,祂要照我们的行为报应我们。note

五 永远的救恩与我们的行为无关,但国度的赏赐,却完全是照我们得救以后凭主生命而有的行为。

六 每一个得救的人,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,好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,受到应得的报应;行善的要得赏赐,作恶的要受责罚—林后五10。note

七 我们都要站在审判台前,把我们过去的生活、行事、为人,统统向主交账;正是为这缘故,即使是使徒保罗都说,他不敢察验自己,但察验他的乃是主—林前四3~4。note

八 我们得救之后怎样事奉主,怎样为主作工,乃是个大的问题。

九 保罗说,“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,他就要得赏赐”—三14。

十 主回来时,会有一个审判;在那个审判里,祂要决定我们得赏赐或受惩罚。

十一 这个赏罚要决定于基督的审判台:“我们众人,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,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,受到应得的报应”—林后五10。

第四十八周 周二

晨兴喂养

林前三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,他就要得赏赐。

林后五10 因为我们众人,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,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,受到应得的报应。

有的人以为,〔林前三章十五节上半的〕受亏损就是不得救,就是灭亡。然而,事实是我们仍然是得救的,“只是这样得救,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。”(15下)……我们得救之后还有些大问题要顾到;我们的行为是问题,我们的工作也是问题。主回来时,会有一个审判;在那个审判里,祂要决定我们得赏赐或受惩罚。

不信的人要在一千年以后,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(启二十11~15)。但主耶稣要在审判台前审判祂所有的信徒〔林后五10〕。在基督审判台前,要断定我们该受的报应是什么—在要来的国度里享受,或是受某些刑罚(新约总论第十四册,四○六页)。

信息选读

圣经在积极一面说到得胜者要作王一千年,但在消极一面论到惩罚时,却没有说要持续多久。不过照推论,我们能确信,受惩罚必定是在千年国的时候。……在原则上……,主鼓励我们与祂合作,并警告我们不与祂合作的亏损。

将来的惩罚对我们应当是警惕和警告。我们应当看见,得救后若不出代价追求得胜,并忠信为主作工,将来总归要受亏损,并且那亏损会厉害到一个地步,让我们觉得好像是从火里经过的一样(林前三15)。圣经也说,我们若仍犯罪,留恋在罪中,就有火临到,要像盐一样腌我们(可九49),除净我们身上罪恶的细菌。至于在何处受火的刑罚,是用什么样的火,我们不必太追究。……这些关乎赏罚的话都是对……追求者讲的。因此,我们不要随便对人讲这些话,乃要先帮助人有饥渴追求的心。当他们的心被激起要追求主时,才把主在山上以及在屋里(太五1,十三36)……所讲的话,讲给他们听。

赏罚是按照神的思路,根据神的智慧所定规。神的智慧所以这样定规,主要是为了激励人,或说强迫人来与祂合作。因为在神的救恩里有一部分是要人放下自己,撇下一切,来与祂合作,神才能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。这件事在人身上是很难的,所以神就在祂恩典的经营里,智慧的定规了赏罚。神用赏赐来激励、吸引人出代价放下自己,撇下一切,也用惩罚来强迫人撇下一切,脱去罪恶。这是第一面的用意。

赏罚第二面的用意,乃是要在神儿女的身上彰显神的公义。不要以为我们既是神的儿女,所以得救后就没有问题了。若是这样,神在我们身上好像就只有笼统的恩典,没有清明的公义;神的儿女在地上的生活工作到底是否蒙神称许,也没有清楚明白的分别。但神不是糊涂的,祂把事情分别得非常清楚明白,祂之所以定规将来有赏罚,就是要在我们身上彰显祂清明的公义(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,五○至五二页)。

参读:圣经中四个“七”的预言,第一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