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

《洛杉矶其他信息记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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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关于众地方召会作基督身体的彰显,在实行上的交通

对召会作基督的身体,以及地方召会作身体之彰显的基本认识

我们身为众召会中的长老和领头者,需要对召会有基本的认识。今天在基督教中,“召会”这辞几乎已经没有意义。人们随便谈论召会,因为他们不认识召会的重要性和必需。

有人可能说,为要造就并建造圣徒,所以需要召会。这是对的,但这不是对召会的基本认识。对召会的基本认识乃是,神在祂永远的计划里定意,祂的儿子基督要得着一个身体,使祂得着彰显(弗三3~11)。这是需要召会的原因。召会不是一班基督徒单单聚集一起敬拜神,并彼此造就。召会是基督的身体,为要团体的彰显基督(一22~23,西一18,24)。我们对召会的认识若达到这个程度,我们对召会的看法就会很不一样。我们对召会不会再漠不关心。反之,我们会积极主动,因为我们认识召会是神在已过的永远里所计划的,为使基督得着团体的彰显。毫无疑问,造就圣徒和传扬福音需要召会。然而,这些事并非召会存在的主要原因。召会存在的主要原因,乃是在宇宙中要有一个身体来彰显基督。我们要作召会中负责和领头的人,就需要对召会有这样的基本认识。

其次,我们必须认识地方召会的必需。在神的计划中,需要有一个团体的身体来彰显基督,这个团体的身体就是宇宙召会。召会在宇宙的一面,就是基督的身体,这个身体乃是一个实际。然而,因为我们存在于时间和空间里,所以需要众地方召会,就是在特定地方的众召会。基督需要身体使祂得着彰显,而身体需要众地方召会使之得着彰显。倘若没有众地方召会,身体就没有彰显,基督也没有团体、实际的彰显。就某种意义说,每个基督徒都能个别的彰显基督的某一面,但若没有众地方召会,就不可能有基督团体的彰显,没有基督身体的彰显。如果在全地上有数百万的基督徒,却没有众地方召会,可能就会有许多爱主并个别彰显祂的基督徒,但不会有身体的彰显,没有基督团体的彰显。神的渴望和目的不是要有基督许多个别的彰显,而是要有基督一个团体的彰显。

今天,极少基督徒认识召会是基督团体的彰显;因此,极少人关心这件事。反之,大多数基督徒教师、工人、和传教士主要关心的,是失丧的罪人。他们很容易对失丧和软弱的人有负担,但他们很难对召会作基督的彰显有负担。相反的,使徒保罗对基督的身体作基督的彰显有绝对的负担。因此,他为身体受苦。他在歌罗西一章二十四节说,“现在我因着为你们所受的苦难喜乐,并且为基督的身体,就是为召会,在我一面,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。”这节不是说保罗为失丧的罪人、软弱或不成熟的基督徒受苦。尽管他的确为这些人受苦,然而至终他是为基督的身体受苦。

我们要作圣徒中的长老或领头者,就必须认识,需要一个身体来彰显基督,也需要众地方召会在各地作身体在地方上的彰显。我们在圣徒中间领头的最终目标该是基督的身体,这身体乃是彰显于众地方召会。倘若这不是我们的目标,我们就不够资格作领头者。

对地方召会的正确认识

地方召会乃是信徒在一个城市里被建造起来

关于地方召会这件事,我们需要非常清楚,因为今天有许多混乱与这件事有关。大多数基督徒不了解何为正确的地方召会。有些人相信,只要有一班真信徒聚集一起,那个团体就是地方召会。这种观念是错误的。如果一个城市里只有两三位信徒,他们来在一起实行召会生活,他们可以是那城市里的地方召会,是基督身体在地方上的彰显。然而,如果该城市里实际上有两三百位信徒,而这两三个人的团体排斥所有其他的信徒,那么不论他们如何聚集,这个团体都不是召会。

另一面来说,我们也不该以为该城市里的这两三百位信徒就是地方召会。若有任何一班信徒要成为召会,这些信徒必须来在一起,并在一里建造起来。若说在某一城市里的所有基督徒自然成为该城市的地方召会,这是错误的。他们是召会的成员,但如果他们在实行上还未建造在一起,他们在实际上就还不是召会,只是信徒。

举例来说,假定美国有两亿人,但这些人没有组织起来,也没有政府。这些人是在这里,但没有国家。人民是组成国家的主要元素,但国家所需要的远超人民;一个国家需要组织起来,形成一个联合的实体。没有人民,就不可能有国家,但只有人民,也不能组成国家。同样的,若说只要我们是基督徒,我们就是召会,这是错误的。我们要成为一个城市里的地方召会,需要联结起来而形成召会。

假定洛杉矶有几千位个别的信徒,他们爱主,敬拜神,读圣经,不住的祷告,但他们彼此间没有来往。这样,洛杉矶就没有召会。除非有一天这些信徒来在一起,在属灵上同被建造,否则就只有基督徒,没有召会。

再举一个例子,假定我们收集许多漂亮的石头,作为房屋的建筑材料。倘若这些石头四散在地,无论它们多好、多漂亮、多宝贵,它们都不是建筑,不是房屋。它们只是个别的石头,是建筑的材料。因此,基督徒说,只要我们是基督徒,我们就是召会,这是错误的。我们可以是基督徒,但我们可能就如分离的石头。我们要成为召会,必须同被建造。甚至一同聚集都还不够。假设我们将那些四散在地的石头聚集起来,堆成石堆。这石堆仍然不是房屋。我们的聚集可能就像一堆石头。即使我们日夜这样聚会,我们也不是建造。

我深切的关心这事。许多基督徒对召会的认识太不严谨,不认识何为正确的召会。正确的召会是基督徒建造起来。以弗所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,我们要成为一个建造,必须联结一起,同被建造。彼前二章五节告诉我们,我们是活石;身为活石,我们需要被建造成为属灵的殿。只是作基督徒,或只是聚集一起还不够。无论是四散的石头,或是堆聚的石头,都不能形成房屋。我们作为属灵的石头,需要联结一起,同被建造,成为神的家。

在一个城市的地方召会是独一无二的

我们要同被建造,必须认识在宇宙中只有一个基督的身体(弗四4),这个身体在各个城市里的彰显必须是一。无论我们在那里,我们需要与别人建造起来,成为那地独一的建造。如果某地有两班分开的圣徒宣称他们都同被建造,这两个团体并不是地方召会,而是分裂,因为在一个城市的地方召会必须是独一的。

一个城市的政府是独一的。洛杉矶的市政府只有一个,没有两个。有人可能说,洛杉矶这么大,需要两个或三个市政府。然而,这会造成混乱和分裂。美国最小的市镇只有一个市政府,最大的城市也只有一个市政府。不论一个城市多小或多大,它都必须只有一个行政,一个政府。对召会而言,原则是一样的。新约中没有一处经节指明,一个城市有一个以上的召会。新约常用一个特定的城市提到召会,就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,在安提阿的召会,在哥林多的召会,在亚西亚七个城市的七个召会(徒八1,十一22,十三1,林前一2,启一11);但新约没有说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,或在安提阿的众召会。新约有时会提到在一省或一个区域的众召会,就如加拉太的众召会(林前十六1,加一2),马其顿的众召会(林后八1),犹太的众召会(加一22),以及亚西亚的众召会(林前十六19)。然而,没有任何经节说到一个城市有一个以上的召会。在每一个城市里,身体的彰显必须是独一的。

地方召会的正确立场

假定洛杉矶的数千位信徒中,只有二十位聚集一起,站住立场,建造起来成为地方召会,其余的信徒不在意也不关心召会。这样,我们必须认识,只有这站住正确立场、同被建造的二十个人是地方召会,是基督身体在洛杉矶市的地方彰显。严格说来,地方召会包括某一特定地方所有真正的信徒,但许多信徒可能拒绝聚集成为真正的地方召会。

此外,假定在这二十个站住正确立场并同被建造的人当中,有四位弟兄在某事上不同意其余的人,因此形成他们自己的团体。有人可能说,这四人是分裂的、排外的,但其他的人可能说其余的人是分裂的、排外的。这就是我们身为领头者和长老,必须有辨识力的原因。如果没有混乱,就不需要辨识。有时我拿一张钞票到银行去存,银行会将我的钞票和一张钞票样本比较。他们这样作是因为我的钞票可能是假钞。倘若没有假钞,银行就不需要辨识我的钞票是不是假钞。

今天我们需要辨识。假定一个城市里的两个团体都宣称站在正确的立场上,是该城市里的地方召会。我们要决定那一个才是真正的地方召会,必须确定那一个团体先成立。如果第一个团体十年前成立,第二个团体两年前才成立,不论第二个团体有多好、多正确,它都是分裂,因为第二个团体成立时,第一个团体已经在那里了。既然该城市已经有一个地方召会,就没有立场成立第二个团体。

倘若一个女人和一个已婚男人结合,她就成为非法的妻子。她没有立场作这男人的妻子,因为这立场已经被第一个妻子据有。即使第一个妻子可能又差又丑,第二个妻子又好又美,但第一个妻子是合法的妻子,第二个妻子是非法的妻子。不论第一个妻子多差,丈夫都不该和她离婚,因为在神的眼中,离婚是非法的(太十九8~9)。

我们必须认识我们的立场的重要性。一个团体是不是真正的地方召会,不在于它的光景,而在于它的立场。如果在我们的所在地,有某一班基督徒是站住正确立场作为地方召会的头一个团体,即使这班基督徒的属灵光景很差,我们也必须与他们联结。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。我们不能在地方立场上建立我们自己的团体,因为地方立场已被据有了。

启示录二至三章提到亚西亚省的七个召会。他们的光景大都很糟,其中推雅推喇召会不但很糟,更是邪恶(二20~24)。然而,主没有告诉推雅推喇召会里的寻求者要离开召会,因为离开真正的地方召会就是制造分裂。不论一个地方召会有多糟、多邪恶,只要继续站住召会的正确立场,就仍是地方召会。

问答

问:在实行上,一个召会在召会的正确立场上是什么意思?

答:我们要成为在正确立场上的召会,必须非常有一般性。一旦我们变为排斥别人,我们就失去了正确的立场,变成分裂。闭关弟兄会的实行是,如果一个人在某事上不同意他们,他们就不接纳他。我们若这样实行召会生活,就会成为宗派。因此,在接纳信徒的事上,我们必须是包容的。然而,我们接纳所有真基督徒的意思,不是说我们同时也接受各种观念。我们接纳所有得救的人,但我们并不是接受所有的观念。接纳一个人和接受一种观念是两件不同的事。我们若接受不同的观念,就会造成混乱。

容我这样举例。假定我们是一个地方召会里的领头者,这个地方召会在正确的立场上,不论信徒的光景如何,我们向所有的信徒敞开。我们并不排外;只要一个人得救,我们就接纳他。此外,假定有一些新来的弟兄开始和我们聚集,他们坚持点水礼,而我们实行水浸,我们仍该接纳他们,因为我们接纳人是基于他们得救,不是基于他们对受浸的信念。然而,假定我们接纳他们之后,他们开始坚持要我们将我们的实行从水浸换为点水礼。倘若我们这些领头者同意了这改变,许多圣徒可能不同意。这就指明我们身为领头者,不该为了迁就人的观念而改变我们的实行。我们必须告诉坚持的弟兄们,这个召会中的圣徒已经多年实行水浸,这些弟兄们最好随同召会。

假定在另一个城市里,有另一个建立在正确立场上的地方召会,但他们实行点水礼。倘若我们一些弟兄们去那里,我们不该坚持实行水浸。反之,我们应该支持他们所实行的,即使我们可能确定水浸才是圣经中所启示的路。他们不需要改变。我们必须领悟,我们一旦改变,就可能没有止境,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念。举例来说,有人相信水浸,有人相信点水礼,有人相信要浸三次,为要将人分别浸入父、子、圣灵的名里,另有人甚至相信不需要外在的受浸。我们若敞开接受不同的观念,我们的实行会一直改变,造成混乱。因此,我们不需要基于人的观念而改变。

问:如果在我们实行水浸的地方召会中,有人想要受浸,却不想浸到水里,怎么办?答:如果这人是一个年轻的信徒,我们应该使他相信不只要受浸,更重要的是服从召会。如果他很强,坚持不要水浸,他迟早会在召会中造成困扰,因为他所用以受浸的方式,既和召会的实行相反,他就是以错误的方式开始了他的召会生活。无论我们在那里,都必须尊重地方召会及其方式。

我们不该坚持我们的意见或观念。比如,我相信擘饼聚会时,传一个杯比较好,但在我所访问的许多地方,他们用许多小杯。我在那些地方时,就是简单的跟随他们用小杯;我从未说任何话反对这种实行。我若说反对的话,就会造成困扰,甚至可能引起分裂。无论地方召会实行何种方式,甚至是我不赞同的,我也必须尊重。为着一的缘故,我们必须随同召会的实行。

当我们站在一的立场和地方的立场上作为地方召会时,我们必须向所有的信徒敞开,甚至向那些拒绝站在这立场上的人敞开,因为所有的真信徒都是我们的弟兄姊妹。如果他们因我们不接受他们的观念而拒绝与我们聚会,我们不必对他们的决定负责。我们接纳他们这些人,但我们不接受他们的观念。我们若不接纳人,我们就是宗派,但我们不接受他们的观念,并不会使我们成为宗派。闭关弟兄会拒绝那些有不同观念的人。相反的,我们不拒绝任何真正得救的人。即使一位天主教神父穿着天主教长袍来到我们的聚会中,只要他是真弟兄,我们也接纳他。然而,他若坚持每一位都必须穿天主教长袍,我们会告诉他我们不能如此行。这不是说我们是宗派、是狭窄或排外的。

反之,这表示我们接纳人,但我们未必接受他的意见。

我们身为领头者,需要认识何为正确的地方召会。我们若没有这样的认识,当我们和一些信徒移民到一个城市要开始召会生活时,我们迟早会被混淆。

问:假定有一班基督徒向所有的基督徒敞开,也愿意接纳任何信徒进入他们的交通。这样的团体是地方召会吗?若不是,我们如何向他们解释召会正确立场的事?

答:这种情形很难处理。这样的团体可能向所有的信徒敞开,却不清楚召会的立场。在巴西的圣保罗就有一班这样的基督徒。我们打发一些弟兄们去圣保罗开始召会生活时,告诉弟兄们不要立刻建立当地的聚会。反之,我们告诉他们要找出那里是否已经有正确的召会,如果有,要加入他们。弟兄们抵达圣保罗之后,开始参加那班基督徒的聚会,为要观察他们的情形。我也访问了那个团体,按我的领会,他们向我们敞开,但他们似乎不知道召会立场的事。我怕他们可能在某些方面是排外的,所以我对弟兄们说,要继续与他们交通,或许他们能逐渐看出光景如何。如果弟兄们逐渐清楚这个团体是在正确的立场上,就该加入他们,但弟兄们若发现这个团体不在正确的立场上,就不该加入他们。有许多团体,我们很难辨识他们是不是正确的召会。有些向我们敞开的团体不清楚关于召会立场的事。

至终,我们许多人需要在一地带领。我们身为领头者,会遇到许多情形。因此,我们需要对召会有正确的认识。首先,我们需要看见基督宇宙的身体;第二,我们需要看见基督身体的地方彰显,是在许多不同地方的众地方召会。我们必须对这些事有正确的认识;否则,我们会造成混乱。我们需要受警戒,站住召会的正确立场;另一面,我们向所有的信徒敞开。只要一个人是在主里的真信徒,我们就必须因此敬重他,接纳他为我们的弟兄。他是否与我们一同站住召会的立场,那是他的责任;我们的责任就是接纳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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