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


第 13 章

1在上有权柄的,1人人都当2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3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4设立的。
2所以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设立;抗拒的必自招1处罚。
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,
4因为他是神的1仆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但你若作恶,就当惧怕,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,他是神的仆人,是伸冤的,使忿怒临到那作恶的。
5所以你们必须服从,不但是因为忿怒,也是因为良心。
6你们上税也为这缘故,因他们是神的1仆役,为这差事专责服役。
7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们:当得税的,就给他上税;当得捐的,就给他纳捐;当惧怕的,就惧怕他;当尊敬的,就尊敬他。
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唯有彼此相爱,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1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9因为“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心,”以及任何别的诫命,都总括在“要爱邻舍如同自己”这一句话里面了。
10爱是不加害与邻舍的,所以爱乃是律法的完满。
11再者,你们晓得这时期,现在就是你们该睡醒的时刻了,因为我们1得救,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。
121黑夜已深,白昼将近,所以我们当脱去黑暗的行为,穿上光的兵器。
13行事为人要端正得体,好像在白昼;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纵欲淫荡,不可争竞嫉妒;
14总要1穿上主耶稣基督,不要为肉体2打算,去放纵私欲。

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