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

《各种读经记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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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加拉太四章读经记录

从因信称义往前到神定旨的启示

在历世纪以来由大教师所撰写一切的圣经注释里,我们都找不到加拉太三至四章题出之问题的答案。许多研读圣经的人认为,最好的加拉太书注释是路德马丁写的。路德强调加拉太书中因信称义这件事,正如在罗马书中一样。然而,我们若有亮光与灵里的启示(弗一17~S),就会看见罗马书与加拉太书都不是以“因信称义”为其中心思想。五个世纪以前,召会不像今天这样有足够的光。今天我们能看见,在罗马书与加拉太书里,中心思想不是因信称义,乃是神在祂的三一里,就是父在子里作为那灵,正在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子。神主要的目的不是称我们为义而已,更是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。然而,神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,就必须救赎我们、赦免我们、并称我们为义。称义乃是神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的预备工作。

我们若阅读路德论罗马书的着作,就会看见他对三至四章有许多可说的。然而,罗马书还有许多章。五至六章启示,我们原先在亚当里被定罪(五16,3),但现今我我们被称义而有基督作我们的生命(五18)。七至八章表明,我们若仍然想凭自己行善,就是活在肉体里(七5,18,25)。我们不需要努力遵守律法,乃需要在灵里生活(八2,4~6,13~2)。当我们在灵里生活,就成为基督身体真实、活而尽功用的肢体(十二5)。我们既在身体上相互作肢体,就需要有十二章所启示的身体生活。

基督与律法之间的对比

加拉太书的背景乃是犹太教徒教导加拉太人遵守律法。他们竭力要将加拉太的基督徒带进犹太教,使他们受打岔偏离基督,转向律法。这卷书给我们看见律法与基督之间的对比。神的意愿是要将基督自己作到我们里面,使基督可以成为我们的生命,我们可以凭祂而活。犹太教徒使人受打岔偏离基督,并叫人注意遵守律法。神的定旨与目标是基督,而犹太教徒的定旨与目标却是律法。著者保罗里面的思想与感觉是,他正竭力将这些受打岔的信徒从律法带回到基督。所以,在这卷书里,基督与律法相对,律法是抵挡基督的。

律法原是由神所颁赐,作为管家与看守者,为基督看管神的子民,至终带他们归于基督(加三22~25)。然而,仇敌撒但利用律法,使人受打岔偏离基督,并以律法顶替基督作为他们的目标。这是仇敌的诡诈。甚至在今天,也没有多少人蒙拯救脱离这狡诈的诡计。许多基督徒仍然注意律法、行善与虔诚。没有多少基督徒知道,神的定旨是要将基督作到他们里面。神的标的与目标一点不差就是基督,而不是宗教、行善、或守律法。

因着在加拉太的信徒被仇敌诱骗,注意律法而不注意基督,有神定旨完满启示的使徒保罗,在心与灵里的深处有负担写这封书信。他的用意是要告诉无知的加拉太人(1,3),他们被律法不正确的教训与用途所诱骗,而偏离正轨,受到打岔。他们需要认识律法的目的是什么,并认识神的定旨就是将基督作到他们里面,而从律法被带回归于基督。

肉体与灵之间的对比

我们若守律法,就不需要基督;此外,我们若守律法,就是操练我们的肉体。然而,我们若要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并凭祂活着,必须倚靠那灵。所以,在加拉太书里也有肉体与灵之间的对比。守律法要求我们操练肉体;然而接受基督并凭祂活着,要求我们倚靠那灵。在加拉太三至四章,主要的思想是这样:我们不在律法以下,并且神无意要我们守律法。所以,我们不需要操练我们的肉体。反之,我们必须忘掉律法,并弃绝肉体。神的心意是要基督作我们的一切、我们的生活、与我们的目标,因此我们现今必须倚靠那灵。

神的儿子与神的后嗣

此外,基督是神的儿子(一16,太十六16)。所以在基督作到我们里面之后,我们也成为神的儿子(加三26,四6上)。再者,在基督里,我们有神儿子的灵(6下)。基督是神的儿子,在基督里,我们有神儿子的灵;神的心意是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。因着基督现今在我们里面(二20),神儿子的灵也在我们里面作为儿子名分的灵(四5~6,参罗八15)。现今我们有基督在我们里面,也有那灵在我们里面,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与神的后嗣(加四7)。

基督教里有许多错误的教训,其中之一乃是:神的众子要承受的基业,是一座由金子、宝石、与珍珠所打造的天堂。但是当我们透彻的研读新约,却找不到这样的基业。反之,我们要承受的,一点不差就是基督一切的丰富;神格一切的丰满,都居住在这位基督里面(弗三8,2,一2~14,西二9)。换句话说,我们所承受的基业乃是神自己。我们若仔细研读主的话,就会领略,纯金、宝石、与珍珠乃是指建造到我们里面,出于神格的元素、素质与丰满,以及基督的丰富(林前三9,12,歌一10~11,启二一18~21)。我们所承受的基业,一点不差就是三一神自己、神格的丰满、以及基督的丰富。

儿子名分的意义

加拉太四章头一个要点是儿子的名分(1~6)。我们在领会新约里这样一个辞的时候,需要非常留意。钦定英文译本将“儿子名分”的原文译为“领养”。许多人都明白,“领养”乃是使一个非某人所生的孩子成为其儿子的法律程序。然而,这不是新约里儿子名分的正确意义。甚至加拉太书里这辞的上下文就指明这事。一节说,“后嗣几时还是孩童,他虽是全业的主人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。”这指明,后嗣得着儿子名分以前,已经是孩童与全业的主人。然而,天然观念中的领养给人不正确的思想,让人以为神的选民原先不是神的儿女,而是有一天被带给神,被神领养为祂的儿子。不过,这节经文说,他们已经是孩童与主人,只是还没有得着儿子的名分。二节继续说,孩童乃是在在监护人和管家(两者都指律法)的手下,直到父亲所预定的时候。道描绘出神的选民在旧约时代的光景;那时他们在律法之下,被视为孩童,没有承受的权利。

父亲所预定的时候,就是新约时期,开始于基督的第一次来。三至五节说,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奴役于世上的蒙学之下;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出祂的儿子,由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按照三章二十六节,我们乃是藉着相信基督,成为神的儿子。这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,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,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。该节经文的“儿子”指已经长大,不在律法监管之下的成年儿子,有资格承受神。然后四章六节告诉我们,因着我们是儿子,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,进入我们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

按照罗马帝国的法律,一个人可以由某人所生,成为某人的儿子;然而,在这人长成以前,即使他是儿子,仍没有儿子的名分。当儿子成年时,要选定日子为他举行仪式,由父亲给他一件立嗣的袍子。在那一天,父亲在法律上授与他儿子的名分;从那时起,他就有权利承受父亲所有的一切。这是儿子名分正确的意义。基督来到以前,神的子民在律法以下;他们就像在监护人和管家手下的孩童。当基督来到,在神眼中,所有的孩童都已长成;从他们相信并浸入基督的那时候起,儿子名分就赐给了这些孩童。神的选民藉信入基督,亦即接受基督,就从神而生,成为祂的儿女,祂的儿子(约一12~13)。这样,他们就得着了儿子的名分。儿子名分包括儿子可以合法承受的权利。在旧约里,神有许多儿女,但那些儿女没有承受的权利。在新约里,神将儿子的名分赐给祂所有的儿女;因此,在新约时代,神所有的儿女都有权利承受神的所是。使徒保罗向加拉太人指出,他们回去守律法,就成为监护人和管家手下的孩童,没有儿子的名分,失去承受的权利。这是无知的(加三1,3)。既然时候已经满足,旧约时期已经完结,他们就不该这样无知,反而该留在他们作神后嗣的地位上,因为神已将儿子的名分赐给这些后嗣。

儿子名分的生命

再者,我们除了有儿子名分的法定身分,还有儿子名分的生命,就是神圣的生命,神的生命,而这生命乃是在神儿子的灵里(四6,罗八2,约壹五11~12)。因此,我们外面有儿子名分的地位,里面有儿子名分的生命。儿子的灵在我们的心里。新约圣经惟独在加拉太四章六节告诉我们,那灵已被差遣进入我们的心;在其他的地方都是说,那灵在我们的灵里(约三6,罗八16)。那灵在我们的灵里是事实,而那灵在我们的心常使我们带着深切的情感呼叫:“阿爸,父!”(参15)。这是因为我们有儿子的灵里那儿子名分的生命。

有一次,一位弟兄来找倪柝声弟兄,问他说,圣灵在我们里面,使我们呼叫“阿爸,父”是什么意思?这位弟兄不懂这句话。于是倪弟兄问这位弟兄是否已婚。这位弟兄告诉倪弟兄他已经结婚,倪弟兄就问他如何称呼岳父。那位弟兄稍作思索后回答说,他叫岳父“爸爸”。倪弟兄问这位弟兄,是否称呼自己的父亲时也是这样。弟兄回答说不一样,因为当他叫自己的父亲“爸爸”时,里面有甜美的感觉,是他叫岳父“爸爸”时所没有的。藉这例子的说明,这位弟兄了解,儿子的灵如何在他的心里,给他甜美、情深与亲切的感觉,觉得神是他的父。神不是我们的岳父,神是我们的生父。我们不是神的半子,我们是祂的儿子。因着儿子的灵在我们里面,我们不停的呼叫:“阿爸,父!”我们越说,“阿爸,父!”里面越有甜美的感觉。当我们说“阿爸,父”时,我们所有的甜美并非人的言语所能表达。这样的甜美证明我们里面有儿子的灵。所以,我们不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,乃是基督里的儿子,有儿子的名分,因此也是后嗣。儿子与后嗣之间的区别乃是,儿子也许是孩童,没有儿子的名分;然而,后嗣不仅是孩童,更是有儿子名分的儿子,有法定的权利承受神一切的所是。

我们需要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

加拉太四章第二个要点乃是,在基督里的信徒不需要谨守日子、月分、节期、年分(9~10)这些都与犹太教的仪文和规条有关。我们不需要谨守这些,但我们实在需要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(19)。我们需要有深刻的印象,基督作生命乃是在我们里面,而我们是神的儿子,也是神的后嗣。今天我们需要的,不是遵守律法的仪文与规条,乃是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。所以,使徒告诉加拉太人,他仍然劳苦并受生产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们里面。保罗似乎是对他们说,“你们有基督在你们里面,但让基督成形在你们里面是另一回事。今天你们不需要以宗教的方式行善,或遵守任何一种仪文或规条,但你们实在需要让基督成形在你们里面。”今天在基督教里,有许多基督徒虽然没有在谨守犹太教的仪文与规条,却在谨守基督教的仪文与规条,因而忽略了基督。今天我们最大的需要,乃是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。

两个妇人表征两约与两种母亲

加拉太四章第三个主要的点乃是两个妇人,表徽两约(21~31)。夏甲,就是亚伯拉罕的妾,表征律法的约;撒拉,就是亚伯拉罕的妻子,表征应许的约)。妻子总是在妾之前;因此,应许在律法之前(三17)。在四章,律法的头一个说明是正面的,说到律法是监护人与管家,为神所使用,保守祂的儿女,带他们归于基督(2)。然而,律法的第二个说明相当不好,将律法描绘成妾。妾没有合法的地位。再者,神没有给亚当一个妾,只给他一个妻子。我们若守律法,就成为妾的儿女。这是何等无知!妾与她的儿女没有合法的立场或地位,要被赶出去(30)。我们基督徒不是妾的儿女,乃是妻子的儿女;也就是说,我们不是按着肉体的儿女,乃是按着应许的儿女(28,31)。这应许乃是,亚伯拉罕的后裔要承受祝福(创十七7~8,加三14,16,29)。

按照一位圣经注释者的说法,古时亚拉伯人称西乃山为“夏甲”。加拉太四章二十五节说,在西乃山颁赐并由夏甲所表征的律法,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,也就是属地的耶路撒冷。属地的耶路撒冷是犹太教的中心,犹太人都是那个耶路撒冷的儿女。因此他们是妾的儿女,不是自主妇人(妻子)的儿女。二十六节说到那在上的耶路撒冷。解释圣经的人很难解释“那在上的耶路撒冷”这个辞。然而,正如属地的耶路撒冷不是指物质的城,乃是指构成那城的人;在上的耶路撒冷也不是指天堂,乃是指构成属天耶路撒冷的属天子民(来十二22)。所有守律法的人,就是犹太教徒,都是生于属地的耶路撒冷,那是由守律法者所构成。所有接受基督作生命,并在他们灵里凭祂活着的人,都是生于属天的耶路撒冷,那是由神属天的子民所构成。

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“我们的母”(加四26)。在启示录十二章一节,有一个属天的宇宙妇人,是神一切儿女之母。我们可能熟悉一个事实,就是神自己是我们属灵的父;但我们可能不知道我们属灵的母亲是谁。我们属灵的母亲,乃是由神属天子民构成之属天的耶路撒冷。一面,加拉太四章的两个妇人表征两种约,就是应许的约与律法的约;另一面,两个妇人乃是两种母亲,就是属地的耶路撒冷与属天的耶路撒冷。我们需要有深刻的印象,就属灵的意义说,耶路撒冷不是指物质的城,乃是指组成这城的活人。物质的城绝不可能是母亲,但是组成这城的那些人是母亲。我们不是犹太教徒(就是那些组成属地耶路撒冷的犹太人)的儿女,我们乃是那些组成属天耶路撒冷之属灵人的儿女。这是非常强有力的论据,证明我们这些由属天耶路撒冷所生的信徒,当与律法无分无关。我们是属天撒拉的儿女,该与属地的夏甲无分无关。所以,加拉太人转向律法,是违背了神的心意,并且实在是无知。

需要启示,好领略加拉太三至四章所表达的思想

加拉太三至四章所表达的思想,在我们天然的心思里并不存在;这就是为什么这两章非常难懂。我们看过,今天我们必须与律法无分无关。在时候满足以前,律法再好也不过是管家,而最糟的乃是妾。律法既然没有合法的立场,我们不该与它有任何关联。今天基督作为神的儿子,已经到我们里面来,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,而祂的灵在我们里面乃是儿子的灵。因此,我们需要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,并认识我们是属天耶路撒冷的儿女,就是自主妇人的儿女,而不是使女的儿女。我们今天将这个应用到自己身上,必须看见想要行善就相当于守律法。虽然我们也许没有守摩西的律法,却持守自己制定的律法。结果,我们再一次奴役自己,使自己成为律法下的奴仆。所以,我们需要弃绝守律法,并认识今天我们的需要乃是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,经历我们里面儿子的灵,与这灵来往,被那灵引导(五18),并凭那灵生活行动(16,25)。我们绝不该回去作夏甲的儿女,就是使女的儿女,却要一直体认我们是自主妇人的儿女。

我们需要认识,许多事都能成为我们的律法。比如,甚至成圣也可能成为一条律法。凡我们为了要帮助自己成圣所作的一切,都会成为一条律法。我们必须认识,我们有圣灵在我们里面,就是儿子的灵。只要与这灵来往,受这灵引导,并凭这灵生活行动,这就够了。然后,成圣就会在我们里面作成;这不是凭我们的努力,藉着操练肉体,乃是凭圣灵透过我们作成圣别。照样,今天许多人强调新约的样式。然而,这对我们也可能成为一条律法。虽然这些事不是摩西所颁赐的律法,却是许多现代的摩西赐给今天基督徒的律法。

许多人因着忽略儿子的灵,就被带回到律法。基督已经赎出我们脱离律法之下的一切规条(三13),祂如今乃是作为神的儿子在我们里面,在祂里面有神儿子的活灵。我们需要凭这活灵生活并行动,然后这灵要将神之于我们的一切所是,以及神所要给我们的一切,包括圣别、成圣、召会生活、与新约的样式,都作成在我们里面。我们只要凭儿子的灵生活行动,就会达到正确的召会生活,也就是罗马十二章启示的召会生活。身体生活是真正的新约样式,是活的样式,不是人为模仿的样式。人为模仿可以比作蠘像博物馆里的塑像。这样的塑像模拟它们代表的人,却是没有生命的。然而在召会生活里,有个真实的样式,是来自里面活的实际。

我们要看见加拉太三至四章所说的事物,就需要启示。因此,我们都需要祷告:“主,开启我的眼睛,使我有所看见。”当使徒保罗还是大数的扫罗时,他满了宗教的属人观念(一13~14)。然而,有一天,他转离属人的观念,成了保罗,一个满了属天启示的人。不过,今天许多基督徒仍然满了属人的思想与观念。他们属人观念的鳞片,需要从他们的眼睛上脱落,使他们能看见那从天上来的异象(徒二六19)。必须有这么一天,就属天的意义来说,我们要像保罗一样瞎了(九1~9)。然后,我们眼睛上的鳞片脱落下来(17~18),圣经对我们就会成为一本崭新的书。圣经里的每一段落、用语、句子、辞、与字都要成为全新的。我们会看见,我们需要忘记其他一切事,只注意内住的灵。这内住的灵乃是开启神经纶的钥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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