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

《洛杉矶其他交通记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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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关于召会生活实行的几个点

有许多功课是我们能从召会历史中学习的。比如,历世纪以来,在神子民当中有过许多不同的实行,我们若将那些实行与圣经里的教训相比,就能藉着那灵的帮助,领悟那些实行是正确的,那些实行是错误的。我们需要以召会历史为监戒,好叫我们不至重复已往所犯的悲惨错误。

首先,我们该照着地方召会得以建立之所在地的地方,来实行召会生活。众召会,就是基督身体地方的彰显,必须受地方的限制(徒十四23,多一5,启一11)。这实行曾经保守我们,并要继续保守且保护我们免于不必要的分裂。

第二,我们不该建立任何一种控制别人的中心。我们甚至不该有工作的中心。这样的中心似乎会有帮助,实际上却是有害的。我们不要有任何一种控制人员或财务的中心。我们作为个人,不应该控制别人;我们作为地方召会,不应该控制其他召会。我们相信主的见证会蒙保守,不是藉着任何一种中心,乃是藉着作为灯台的众地方召会(20)。

第三,每个地方召会就其行政而论,都该是独立的。这适用于所有的地方召会,无论大小。当然,所有的召会都该彼此有交通,但在行政上应该独立。比如,台北市有一个好几千人的大召会,周围有好几个小乡镇。假定其中一处乡镇只有两位弟兄;因着他们无法兴起一个地方召会,他们就与台北市召会一同聚会。后来,他们带了一些该乡镇的人归主,他们在生命里长大以后,那乡镇的圣徒就受主引导,站住立场作为他们那乡镇的地方召会。从那时起,那些圣徒就是在那乡镇的地方召会,他们就不再在台北市召会之下。那一处小地方召会该有自己的行政和区域。这样的实行是有益的;这事向着恶事关门,并为着更多的扩增开门。

第四,众召会不需要划一。在传扬福音或几时举行擘饼聚会这样的事上,两个地方召会采取不同的作法是可接受的。众召会当中该有多样性。我们该保守众召会当中的一,但我们不该想要划一。划一是试诱人并损害人的。照着我们天然的个性,我们喜欢别人和我们一样。然而,我们需要学习给别人自由,在某些事上采取不同的作法。举例说,我也许是用筷子吃饭,但我不该将我的习惯强加在别人身上。别人也许用手指吃饭,但至少他们吃了。我们需要保守一,却不强迫别人顺应我们的作法。

这些事很要紧。我们若不留意这些功课,就会破坏工作,破坏召会的扩增,甚至破坏我们自己,并且会阻挠那灵的祝福。无论我们在灵里多刚强,多与主同在,并且多认识主,每当我们事奉主,为主作工,并实行召会生活时,我们都该记得这些点会拯救我们脱离不必要的破坏、难处和分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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